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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优淘 2022-06-20 312
以案普法: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摘要: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个企业日益发展壮大后,会选择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然而,这两者究竟有怎样的含义呢?他们仅仅只是称呼上存在差异吗?肯定不是这样的。...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个企业日益发展壮大后,会选择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然而,这两者究竟有怎样的含义呢?他们仅仅只是称呼上存在差异吗?肯定不是这样的。

说到总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的关系,我们首先得先了解下他们是什么。在《公司法》中详细规定了两者的含义,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案普法: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法条看上去较为比较拗口,用通俗的话来说,假如一个公司分别设立了一个分公司和子公司,现在两个公司都惹上了官司,那么分公司想要打官司,就得找总公司的负责人;而子公司想要打官司,只需要找它自己的负责人即可。

不过,分公司、子公司的区别,并不仅仅只局限于诉讼的主体。它们两者间,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首先,从法条来分析,设立两种公司,其程序是不一样的,设立分公司只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记录在总公司的名下;但是设立子公司的过程与设立总公司的过程是一样的,独立登记为一个主体。

之所以它们二者登记的方式不同,正是因为它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同,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但是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它们与总公司的关系就相当于孩子与母亲的关系,分公司与胎儿的地位相像,子公司与婴儿的地位相似。在胎儿期的孩子尚未脱离母体,还不是法律上的自然人,只是母体的一部分;等到母体分娩出胎儿,变成了一个自然人,独立于母亲存在于世,有自己的思想。

其次,以法人地位延伸,分公司与子公司在经营方面也有所不同。两者中一个有思想,已经是个成熟的孩子,一个没有思想,就像傀儡一样。子公司便是有思想的法人,它不必受制于总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外延伸别的经营项目,当然,若是它的经营项目超出原有的项目过多,可能也会受到总公司的牵制。分公司则完全不能有叛逆的思想,总公司让它做什么它就得做什么。

再次,既然它们两者的经营范围都不一样,那么经营所得自然也由不同的人管理。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务系统,它的收入归自己管,税也是由自己来交;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务系统,它的钱都要上交,与总公司一起交税。

举个例子,我们都知道,在古代大家族一般有众多兄弟姐妹,没分家之前大家都住在一个院落里,每个人都可以领取月钱,自己赚取的钱财也计入家族内部。不过当分了家之后,每个小家庭的钱财由自己来管理。

由这个例子,其实还可以延伸出子公司、分公司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设立子公司的时候,它的起始资金是以总公司股份占比的形式存在的,占比数量越多,就代表着它在总公司的分量越多,拥有的权利占比越重。分公司则不同,它的起始资金其实就是总公司的资金,并不是它自己的独立资金。这就相当于一个大家族分家前、分家后,分家前大家手里的钱都是家族的,就相当于分公司的地位;分家后每个家庭的资金由自己掌控,相当于子公司。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子公司和分公司有如此多的不同,什么情况下设立分公司,什么情况下又该设立子公司呢?其实从前面的区别中,我们就能够看出,想要运转一个子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在子公司成立初期,往往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因为子公司的财务是独立的,所以总公司也没办法为子公司承担债务。

运转一个分公司,虽然其成本较低,起步较快,但是却存在诸多不便,比如分公司受制于总公司的领导和指挥,自己没有裁断权利,如果这个分公司设立在异地,那么负责人就要经常两头跑,会浪费很多时间和金钱。如果一个公司已经将业务拓展至国外,成为跨国公司,那么在国外设立分公司就更不方便了。

因此,对于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一样的决断。假如公司想在初期扩大经营,那么分公司可能是比较好的选择;如果总公司已经发展一段时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且有较为完整的领导团体,那么就可以考虑建一个子公司,不仅可以扩大经营,而且还可以适当拓宽经营种类。

不过在建立子公司的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其一是需要有充足的经济基础做铺垫,且分配合适的股份占比,如果分配给子公司过多的股份,那么就会造成头重脚轻,严重的还可能被子公司喧宾夺主。如果在建立子公司的时候,总公司的资金累积尚未达标,那么不仅不能达成预期的经营效果,还有可能会牵连总公司,产生财务危机。

其二,在建立子公司时,总公司已经具备完备的管理模式。其企业内部的管理分工明确。因为建立子公司也需要招兵买马,如果总公司的管理都十分混乱,那么上梁不正下梁歪,子公司也将混乱不堪。

其三,如果在异地、异国建立子公司,最重要的就是熟悉当地的政策、异国的法律,尤其是有关税收的政策。所谓入乡随俗,如果连法律都不熟悉,很有可能水土不服。其实,无论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建立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能更好地经营总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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