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优淘

关于发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币回购清算业务指南(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清算所发〔2022〕38号)

优淘 2022-07-02 451
关于发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币回购清算业务指南(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清算所发〔2022〕38号)摘要: 各市场机构:...

各市场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机构参与银行间市场外币回购清算业务(以下简称外币回购业务)效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币回购清算业务指南(2020年11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具体通知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便利市场机构进行外币资金流动性调配以及外币资金账户统一管理,我公司已于近期进行业务优化,市场机构可使用同一外币资金结算专户进行外币回购、外币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分销业务券款对付(DVP)资金结算处理。在此背景下,我公司根据业务变更情况,对原有《指南》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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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相关业务表单修订。《指南》原有《外币回购券款对付资金结算专户信息表》更名为《外币券款对付资金结算专户信息表》,《外币回购资金结算专户管理说明》更名为《外币券款对付资金结算专户管理说明》,表单内容亦进行相应调整。

(二)账户余额日终灵活处理。参与机构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对结算专户的资金余额退回方式进行自主选择。设置为自动退回的,我公司将在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7:00将相应资金结算专户内余额全部返还至参与机构指定的收款账户;设置为自主划回的,我公司不再每日返回资金结算专户资金,参与机构可任意选择资金提取时间,并通过客户端完成提款操作。

此次《指南》修订,除上述修订内容外,不涉及其他业务事项的变更。

三、资金余额退回方式调整

现有外币资金结算专户余额退回方式均为自动退回。市场机构如需修改为自主划回的,应向我公司提交《外币券款对付资金结算专户信息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印镐文,021-23194868

阮政卿,021-2319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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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优淘本文地址:https://www.panta666.com/post/2832.html发布于 202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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