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优淘

湘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县城区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优淘 2022-10-20 283
湘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县城区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传播风险排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采...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传播风险排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湘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县城区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10月11日(星期二)8:30-21:30

  二、采样地点

  县城区村(居)民就近主动前往各村(社区)采样点(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县城区设55个免费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对象为省居民健康码绿码人员,不包括红码、黄码人员以及按规定需要进行单检的人员。

  2.县城区设20个黄码人员免费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对象为省居民健康码黄码人员,不包括红码人员以及按规定需要进行单检的人员。

  3.省居民健康码红码人员根据防控需要安排上门免费采样检测;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者,须按规定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筛查。

  4.参加采样期间,请村(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带好手机或身份证,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6.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湘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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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优淘本文地址:https://www.panta666.com/post/6153.html发布于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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